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31 18:39   只看TA 61楼
法律规定怎么惩处就怎么惩处,不过现在的法律就像婊子,你花了钱,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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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p19870808 发表于 2011-10-31 21:07   只看TA 62楼
晚上女人单身行走实在是太不安全了,幸好只是割阴,不会造成生命危险,要是遇上那些开膛手杰克之类的变态,也许她们只会留下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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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31 21:24   只看TA 63楼
很恶心,不过新闻的真实性有待确认,这样的人实在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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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_2000h 发表于 2011-10-31 22:25   只看TA 64楼
像这样的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和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可以选择,顶多再把寻衅滋事罪作为一个选项。
故意伤害是要看他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等级,如果仅为轻伤的话,按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规定,其仍在轻伤范围内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其伤害行为构成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其伤害行为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不构成轻伤,则可以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和寻衅滋事罪处罚,但若在本案中适用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或寻衅滋事罪处罚,则其刑期仅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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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31 22:44   只看TA 65楼
这个未免太变态了啊,禽兽阿禽兽,一刀杀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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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1-1 19:32   只看TA 66楼
伤害别人  来获得自己的快感   是人渣   应该严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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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zhouqin 发表于 2011-11-1 20:32   只看TA 67楼
社会压力过大所形成的急性现象吗? 这种反常行为所应该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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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1-1 21:00   只看TA 68楼
还真是什么样的人也有的呀,难以想想的的情况,还是不要发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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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feng1234 发表于 2011-11-1 22:13   只看TA 69楼
可能是这男的性压抑的时间太长了导致了心理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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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pb 发表于 2011-11-1 22:17   只看TA 70楼
国内这样的事情一般是不会报道的,影响河蟹形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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