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公安执勤,造成无辜百姓暴死街头谁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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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作非为
时间:
2008-7-17 23:52
标题:
※※※公安执勤,造成无辜百姓暴死街头谁来做主※※※
现将南华大学教授欧阳咏秋的自述摘录如下:
我叫欧阳咏秋,是南华大学教授,2008年7月8号下午一时五十分左右,我夫徐卫东上班途中,在下公交车时,因贵州公安在追捕盗车集团过程中,执法措施采取不当造成罪犯逃逸时撞死我夫,贵州警方不顾受害者生死,出示证件后急于离开现场,被蒸湘区交警大队带至华新派出所询问案情。
现我夫已死亡两天,贵州警方不顾家属死活,把家属撂在华新派出所至深夜,在本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协调下答复今天(2008-7-9)解决,可至今无人问津。
受害者七窍流血,惨不忍睹,抢救无效,于当日十五时许死亡。至今停尸太平间无法处理。贵州警方现把全部责任推向受害者工作单位及逃犯,并声称是因执勤造成的伤害,与他们无关,至今贵州公安部门不安抚受害者家属和进行事后处理,我们四处奔走求助,与当地公安机关及交警部门交涉,至今未落到实处。恳请有关领导为我做主。
本楼主很想讨教各位看官,公安机关执行公务造成犯罪分子逃逸时伤及无辜群众,这个责任应该算谁的?照理是应该由犯罪分子来承担。可如果犯罪分子失去民事赔偿能力,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
提起公诉和民事诉讼后,法院照例还是会判罪犯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但一般不太可能执行的了,也就是受害人及家属最终还是得不到任何的民事赔偿。那么被害者或家属申请国家赔偿是否可行?显然很难找到法律依据!所以欧阳咏秋教授目前看来很难讨到任何的说法了。
今天有看到刀客杨佳杨大侠解释袭警动机的第一句话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唉。。这就是我们国家的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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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胡作非为 于 2008-7-17 23:54 编辑
]
作者:
zxz9136
时间:
2008-7-18 07:38
“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血性汉子一个,多几个这样的,高层就会引起重视了,到底是什么地方的问题!
作者:
pxyxl
时间:
2008-7-18 08:08
这个怎么说呢,小偷跑,不追,失职,追吧,他撞了你们,又不是警察撞的,这也找警察,那泛警察化了.
这个事从法理上讲:撞人的小偷,又多犯了一条交通肇事罪,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你们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就这么简单.
作者:
tangzichun
时间:
2008-7-18 09:34
在中国这个共产党一党执政的社会下
所有的事情都是她们说了算
你的冤屈只有把事情搞大
让上面的高层注意到了
才能得到解决
作者:
胡作非为
时间:
2008-7-18 16:42
只能是对欧阳咏秋教授的家庭深表同情,本国国情就是这样的。
作者:
mzbzzz
时间:
2008-7-28 15:49
这个事从法理上讲:撞人的小偷,又多犯了一条交通肇事罪,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你们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就这么简单.
作者:
airfish
时间:
2008-7-28 21:54
要是没有小偷能力赔偿,你就可以拿着白条过一辈子了~我听说过很多这样的事~同情!
作者:
nasha159
时间:
2008-7-28 21:59
引用:
原帖由
tangzichun
于 2008-7-18 09:34 发表
在中国这个共产党一党执政的社会下
所有的事情都是她们说了算
你的冤屈只有把事情搞大
让上面的高层注意到了
才能得到解决
事情搞大了 是会解决的
比如暗中给涉案官员一个处分之类的,但是你肯定跑不掉。表面上你还是无理取闹,扰乱社会治安。
今年瓮安的事害不大麽?最后暗中官员是撤职了,前提是你们全是黑社会,是刁民
该抓的一个不放过。
就向古代一样,民告官,不管是不是成立,本身就是僭越 就是犯罪
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作者:
evaliu
时间:
2008-7-28 22:06
唉,如果你没有过硬的关系或者非常非常多的钱的话,这种啊事情,就只有打碎了牙往肚里咽了,谁叫我们生活在和谐社会里呢?
作者:
cosjion
时间:
2008-7-28 22:43
是否可要求国家赔偿,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了,目前可行性的是要求国家补偿,这个可能性有
。刑事侦查权行驶过程中,追究公安的个人刑事责任,难
作者:
freedazhu
时间:
2008-7-28 22:52
"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这句话说的好,心里有个刺一辈子不舒服,当然要痛快点
作者:
master2000
时间:
2008-12-2 07:04
楼主我严重怀疑你的人格分裂。
我也深刻体会到为什么会有你说的情况发生。
你同情被害人因为嫌疑人逃逸发生意外而死亡的同时,又庆幸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杨佳杀害六名民警,还称之为大侠。
我认为正是社会上你这样的人太多,才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你的双重标准,为犯罪分子创造了生存空间。
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你说的意外惨死的被害人家属,只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获赔,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无明显过失,因此不可能国家赔偿。
希望楼主及所有怜悯、支持杨佳的人务必保持庆幸的头脑,你们要想清楚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究竟是杨佳之流保护你们,还是千千万万的人民警察在守护你们!不分是非的行为,终将酿成恶果,总有一天你们会成为你们敬仰大侠的刀下之鬼!
为闸北袭警事件死难的六位英勇的民警默哀!
作者:
crillen
时间:
2008-12-2 08:40
国情就是如此,能有什么办法?老百姓告政府?除非奇迹发生。
作者:
爱点燃
时间:
2008-12-5 12:08
为什么现在党中央把发展经济永远放在第一位的原因了吧!只有经济可以让大家变得一盘散沙,只要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不管别人的任何事情,大家都这样想,呵呵,后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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