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wing 发表于 2009-11-9 13:01 只看TA 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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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 的帖子 没有说能靠贡献免死或者免罪只是想说一次OK!169是论坛的根本。那版主不是论坛的者吗? 我想找个169容易找个好的版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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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wing 发表于 2009-11-9 13:16 只看TA 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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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spsis 于 2009-11-9 12:47 发表 别说官官相护。只要有那么多原创。做了那多贡献的人。都不应该得到这样的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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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xin73 发表于 2009-11-9 13:36 只看TA 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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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版规规定的伪原创删ID,作为管理心存侥幸知法犯法更是应该从严处理,但是还是觉得虾子可惜了,死缓清零也好啊,管理层这样做看来是为了维护版规的严肃性,杀一儆百吧。不认识虾子但是希望看到虾子能快回来,从头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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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sis 发表于 2009-11-9 13:50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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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楼 的帖子 s兄不必激动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假如这次高层不这么做的话,那么坛子今后一定会出现漫天的口水仗,我想这是所有喜欢sis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为了整个论坛的安定,牺牲掉个人或者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是sis管理高层的指导精神和原则。您可以认为这样做不够仁义,但在全坛管理者眼中看来,这就是对绝大多数人的仁义 sis不是所有的版块都像茶坊一样有着浓烈的茶香和友情,聊天室虽然也设有违规举报贴,而常逛聊天室的兄弟基本也都知道哪些帖子违规,但我很少看到过有人举报。我不是说自己赞成违规反对举报,但本来只是一个小圈子,明明可以内部就处理掉的事情,动不动就要对簿公堂,把人搞到身败名裂,一个版块搞成那样的氛围,我想会出现这种事是在所难免的。即使这次乳白虾可以脱身,但这种整日战战兢兢总是想着会不会有人来揪自己小辫子的心态,也是很恐怖的。 乳白虾是当事人,他不会怪高层无情,因为那是公事使然。但不一定不会怨恨举报者的绝情绝义,如果乳白虾兄弟真的喜欢那个版块的话,即使受到这种惩罚也是还会换个ID卷土重来的。但哀莫大于心死,如果乳白虾兄弟的心被那个版块里面的人伤透了话,我想他永远不会再涉足那里…… 谢谢兄弟的跟帖,祝您在这里玩的开心、玩的畅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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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11-9 13:54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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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们都不怎么在乎剽窃,在乎的只是规则,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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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78的勋章 |
Saniu 发表于 2009-11-9 14:09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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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回就发现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件,称此为"事件"不为过吧,更加坚定对SIS的决对痴心不改般的执着追随没有错,秉公执法是论坛持续良好发展至今的根本,各大版块的版主们和会员们也纷份跟贴发表着自已见解,我只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此言并不代表我等没有同情心,严是爱,松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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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wing 发表于 2009-11-9 14:22 只看TA 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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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事不关自高高挂起! 我只是想说: 这样的做法。也会令多少人不愤呢?上面我都说了其实删除ID不是一件大事。朋友多从来俾点金币容易! 只是版规KO贡献!起来。贡献是一件多么默默的让人看不起的事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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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9 14:23 只看TA 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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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就很在乎剽窃,所以才有剽窃砍ID这一条啊~象楼主所说的是法不外乎人情,中国传统的观念就是这样,得饶人处且饶人。跟西方社会的以法治国的精神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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