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kduck 发表于 2009-1-23 15:22 全显示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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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禁止兽交和幼交的理论根源 即使是在西方,兽交和幼交几乎也是严禁的简单说来,关键在于,这两种行为中,受方都是没有反抗能力或者表达能力的对象 所以,基本上这两种行为和强奸的性质是一样的,都属于重罪 而其中幼交尤为严重,因为对象是人,足以从生理上和心理上把一个孩子的一生都毁掉 对于兽交的理解及其引申,我可以举两个最近的例子: 在英国,一名男子因为和马性交被两度判刑; 下面这个例子能够进一步说明这种判罚的理论依据,因为受方已经延伸到无生命物体了: 同样在英国,另一名男子因为在旅馆和自行车性交被控性侵犯。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搜索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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