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hbc老兄:
本来不想理你,但不小心看到你的回复,觉得你的口气缓和了许多,于是决定再来聊聊。
我相信,你来SIS也不是为了找人打口水战的。请把我的回帖仔细看一遍。我没有质疑过联合国存在的合法性。我说的是:“你说“联合国机制的确只是一种妥协机制,但最起码有它的合法性。”。的确是这样,可现在问题不在于联合国有没有合法性与它的授权有没有合法性,而在于它是否有权利要求一个不是它成员的国家顺应它的游戏规则。”,我怀疑的是恰恰就是你回答我的:“《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并且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7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这一规定将不干涉内政原则一般化,上升为约束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行为的七项原则之一。”
即“不干涉内政原则一般化,上升为约束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行为的七项原则之一”这个“七项原则之一”是否对非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的正式政体具有同样的效力?而如果没有加入联合国却同样要受其约束,那这个非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的正式政体的法律在与联合国宪章冲突时是否必须低头?
朝鲜与韩国在这场战争开始直至结束后都还没有加入联合国,联合国凭什么授权给一只军队干涉这场战争?凭它的宪章么?七项原则前面首先是“约束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行为的”,即它对非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行为不具有约束能力。联合国首先只是一个无权利政治组织,加入不加入在于一个国家的自愿,加入了就要履行责任,不加入也没有惩罚措施。它的存在合法,而它有没有权利统治这个世界又是两说了。的确它的授权有合法性,但这个“合法”只适用愿意加入并能够履行其职责的会员国。如果能够以这个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那联合国宪章和CCP的“三个代表”有什么区别?
天真的乌托邦分子,我们要胸怀理想,我们要面对现实。联合国组织只是强者邀请帮凶的茶话会,不是弱者寻求帮助的广场。这么多年来,联合国干过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苏联入侵阿富汗,它阻止了吗?美国入侵巴拿马,它阻止了吗?古巴导弹危机时,是美国和苏联谈判解决了问题,还是联合国发挥了它的重要作用?
再土一点说,中华民国,也就是联合国的创立国和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它在法理上的继承人台湾在联合国之中的地位为什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给取代了?以至于自李登辉起到现在一共搞了几次来着(10次还是11次)的加入联合国活动,甚至还有什么机密外交案给捅了出来。
这年头出来混国际政治圈的,凭的政治资本是国家的实力呢?还是你口中的合法性能够发挥作用?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说出来血淋淋的骇人听闻,可为什么联合国总部里大家心照不宣的按照这个游戏规则玩呢?
啊哈,我才发现——原来是总部,不是首都,一个没有独立收入来源,没有独立军队,没有独立法律的“政治组织”凭什么保证它授权的战争不是一场噩梦一般的“多数暴政”?!它凭什么保证它的立场不会受到扭曲,收买,甚至是威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