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合法性来源于什么?来源于1945年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于同年10月24日起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并且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7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这一规定将不干涉内政原则一般化,上升为约束联合国组织及其会员国行为的七项原则之一。
中华民国,也正是联合国的创立国和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作为勾结苏俄的叛匪CP,其建立起来的PRC,自然可以无视联合国的权威与合法性。就说1953年它第一次提出”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之后,它也没有做到这点,还是不断的向东南亚各国输出革命。
您说归说,千万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我倒是想收钱,谁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