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ouzhao 发表于 2011-12-21 12:08   全显示 1楼
这篇文章真是乱得有些离奇,篇幅不长,一会儿第一人称,一会儿第三人称,再说大庭广众之下,行偷窥,强奸电梯、柜台小姐之事,可信吗?尽管漏点重重,还是回复以支持楼主发帖之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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