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031311 于 2011-6-24 22:43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000814&ptid=3918768][/bbs]
这个杀手的行为不符合逻辑啊。
本来雇主雇用你去杀人,结果人是杀了,但是你又反过来受雇于被杀者,杀死雇主。
这样的话,还会有人雇用你吗?
相信杀手也不是傻瓜,不会为了一单生意毁了名声。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1.18/bbs/) | Powered by Discuz! 7.2 |